陈志云(Stephen C.W. Chan),1958年12月20日出生,广东罗定人,绰号“志云大师”,中国香港传媒工作者。
陈志云年少时就读于圣芳济各小学、圣芳济各书院。随后他以一级荣誉从香港大学毕业。他曾为政务主任,在政府工作达十年,曾获派驻英国,20世纪90年代,他回港就职于香港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在担任公务员期间,由于不便以真实姓名参与传媒工作,他以艺名韦家晴兼职主持过电台节目及为电视节目配音。1992年获香港商业电台聘用从事行政工作。1994年,他进入电视广播任节目部总监,1996年,他兼任外事部总监,2002年,他升为助理总经理,2004年,他成为业务总经理,负责节目、制作等五个部门。2010年3月,香港廉政公署拘捕电视广播有限公司3名高层人员,包括总经理陈志云,原因是涉嫌贪污。同年11月16日,TVB宣布,因涉及贪污诈骗而遭廉署起诉的业务总经理陈志云于即日复职。
2011年9月2日,香港区域法院就陈志云贪污案裁定其与助手丛培昆以及TVB市场及营业拓展前主管陈永孙3名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同年12月,陈志云正式向电视广播请辞,前往美国游学,次年3月到香港商业电台出任行政总裁。直到2014年2月,陈志云宣布离任行政总裁一职,转任为公司首席智囊团成员,转任后他不会有任何行政职责或实权,有需要时会就香港商业电台的策略或节目发展提供意见。2015年10月,陈志云被指串通助手丛培昆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秘密收取11.2万港元(约合9万人民币)报酬。律政司不服2011年陈志云等人脱罪的判决结果,提出上诉,后上诉庭颁下判词,指出原审法官认定的陈志云有合理辩解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遂下令原审法官裁定陈志云及丛培昆罪名成立。
人物经历
早期经历
1958年12月20日,陈志云出生,他的籍贯是广东省罗定市,年少时就读于圣芳济各小学、圣芳济各书院。随后他从香港大学考获一级荣誉文学士。
工作经历
陈志云曾为政务主任,在政府工作达十年,曾获派驻英国,20世纪90年代,他回港就职于香港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在职公务员时,由于不便以真实姓名参与传媒工作,以艺名韦家晴兼职主持过电台节目及为电视节目配音。1992年获香港商业电台聘用从事行政工作。1994年,他进入电视广播任节目部总监,1996年,他兼任外事部总监,2002年,他升为助理总经理,2004年,他成为业务总经理,负责节目、制作等五个部门。他曾主持香港电台节目《男人之家》,为香港电台电视节目《铿锵集》担任旁白。现时他为部份TVB电视节目旁白,如《向世界出发》,亦在无线收费电视生活台主持节目《志云饭局》。2010年7月,商业一台商业一台首次打破世俗禁忌,邀请陈志云主持全新节目《生死之交-陈志云》,透过大气电波与听众谈生论死,推广生命教育。雷霆881《生死之交-陈志云》于2010年7月18日起逢星期日晚上十时半至十二时播放,头炮嘉宾邀请到陈宝珠担任。
2010年3月,香港廉政公署拘捕电视广播有限公司3名高层人员,包括总经理陈志云,指他们涉及贪污。11月16日TVB宣布,因涉及贪污诈骗而遭廉署起诉的业务总经理陈志云,于即日复职。
2011年9月2日,香港区域法院就陈志云贪污案,裁定陈志云与其助手丛培昆以及TVB市场及营业拓展前主管陈永孙3名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2011年12月,陈志云正式向TVB请辞,前往美国游学,次年3月到香港商业电台出任行政总裁。直到2014年2月,陈志云宣布离任行政总裁一职,转任为公司首席智囊团成员,转任后他不会有任何行政职责或实权,有需要时会就香港商业电台的策略或节目发展提供意见。
人物作品
电台主持
电视主持
灯光作品
参考资料
配音作品
参考资料
节目轶事
吐露心声
陈志云参与艺术人文频道的世博特别节目《世博之旅香港篇》的录制,地点安排在香港的湿地公园,作为高层领导的陈志云显得很低调,只带着一位随行人员前来,在拍摄间隙接受早报记者的专访。
他表示和很多人一样,陈志云并不否认自己也曾对明星的头衔有过向往,“我和很多香港人一样,都是和电视广播一起长大的,很渴望能够成为这个大家庭的一分子。因为TVB提供很多免费的娱乐,影响力很深远,但是没有想过加入电视台,更加没有想到走到幕前主持节目。我以为我会在香港政府一直工作下去。而直到有一天香港商业电台的友人跟我说了她对广播事业的理念,她的想法和我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我想完成自己从小的梦想,机缘巧合于是离开了原来的工作职位,进入商业电台工作,1994年就去了TVB当节目部总监。”转行后的陈志云觉得自己如鱼得水,“一天工作48小时都不够,我没有家庭,工作就很享受过程。”
就在陈志云一步一步完成了自己电视事业理想的同时,他又开始不甘只是在背后指点江山,2006年,他开创了一档访谈节目《志云饭局》,以主持人的身份与自己的那些下属们“争”起了饭碗。陈志云上月底参加“星和无线电视大奖颁奖典礼”,并领走了“我最爱电视广播综艺节目2009”奖。最初从幕后走到幕前,陈志云也有过顾虑,“怕被别人批评爱出风头,万一做得不好,会引发更大的反对声浪。”他想了一个晚上,毅然决定接下挑战,“身为高层,如果自己做得不好,又怎么去讲别人做得不好。高层领导要提高透明度。”
陈志云介绍,《志云饭局》做了四年,访问过的名人加起来达200余人,与众多访谈节目不同,不少艺人在节目中主动暴露自己心事:袁咏仪坦白承认因贪慕虚荣,曾跟有妇之夫在一起;因“艳照门”而暂时隐退的“钟欣潼”钟欣桐复出后首次上节目向公众袒露心声;总是嬉皮笑脸的曾志伟在他的节目中流下男儿泪;朱茵自爆14年前因发现前男友劈腿而分手,外界按照时间推算猜测此人正是周星驰周星驰。对于这些轰动娱乐圈的“猛料”,陈志云显得很谦虚,他称自己并没有掏出艺人心事的秘诀,从来没有要去揭露隐私,而是要求每个上节目的嘉宾能毫无保留地分享他或她的人生看法:“每个接受我邀请的对象,都有心理准备,是他们自愿来讲的,也有些艺人会提出,这个不能说,那个不能说的诸多条件,如果是这样我就会告诉他,如果有不想讲的,我也不会强求,不如等到你可以分享的时候再来吧。”
安抚艺人
走过了40余年风雨的电视广播,却生出艺人解约、大规模裁员、职员抗议待遇不公等诸多负面新闻。谈及近来TVB备受争议的话题,“变身”企业高层的陈志云还是保持着节目里的笑容,坦然应对:“这两年经济不是很好,金融海啸冲击,这不仅是地区性的,而且是全球性的,所以对我们有一定影响。而TVB近年来一直在做数码广播的项目,公司投入大。虽然有盈利,但是作为上市公司,在人工、资金方面的调整,不可避免。”
随之而来的还有TVB的节目和剧集制作越来越单一保守,陈志云表示,“我们很注重本地的制作,本地的制作才可以反映本地观众的口味,充分地反映,可以培养本地的人才,所以TVB一直有传统的艺员训练班,做很多选秀节目,找新人。”
电视广播旗下艺人众多,香港特别行政区媒体经常会报道TVB内部时常要上演一出出“金枝欲孽”,香港媒体曾指翡翠台庆颁奖礼由包括陈志云在内的五大高层只手遮天,对于外界的传闻,陈志云否认到底:“都是没有的事。”提及现在受追捧的艺人们,陈志云如数家珍地一一罗列,不避嫌地提及被媒体传为其他“门派”的艺人名字:“吴卓羲啊,林峯啊,现在都是公司力捧的对象。”
不过同时,陈志云也表示,现今对艺人管理上确实不易,他不光要在节目中倾听嘉宾的心事,时常也要接受艺人们的倾诉,“现在的媒体环境大不如前,培养艺人就变得很困难,除了培养表演的才能外,还有他们的内心素质,要顾及他们内心的心理,需要时时安抚艺人心灵,我真正觉得每个艺人的内心压力很大。他们都是很敏感的,每个艺人都会认为自己最好,经常会有人来找我说:‘为什么那个剧找他演,为什么不是我?’‘为什么对这个艺人好,对我不好?’还有很多艺人会受到媒体不实报道的影响,因情绪抑郁而隐居避世,也需要安抚和疏导。做艺人情商要好,网上的批评有时很凶,艺人一定要以平常心对待,否则会影响健康,也不能很好地发展演艺事业。”采访进行到此,工作人员来催,提醒访问时间到了。陈志云抛出一个“功德圆满”的笑容,利落地起身,说时迟那时快,主持人身份的陈志云又跑出来了,看来他在两个身份之间都能游刃有余。
获得荣誉
社会活动
陈志云担任2008年北京奥运圣火传递香港站第22棒火炬手。
个人生活
陈志云是素食者,但不是佛教徒。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于2006年开始兴起轻便服装上班的潮流下,现时陈志云在上班及出席一些公开场合时,已比以往较少打煲呔。在一些重要的场合上,大家仍可以看见他打煲呔的模样。
人物事件
涉贪停职
2010年3月11日,电视广播高层陈志云等人被拘捕,有消息传出陈志云逾400万港元公积金随时被冻结,涉贪被捕后,律师黄国桐指TVB有权没收其公积金,陈志云之后被保释。此外,陈志云“涉贪”事件牵连甚广,连日来除了TVB艺员纷纷被邀协助调查外,范围已扩大至唱片公司,据知曾经跟TVB合作无间的以及曾于TVB拿过不少奖项的唱片公司,都被列入名单之列,有指东亚、neway及英皇娱乐集团等公司高层及歌手均要陆续接受助查。
涉嫌贪污
2010年3月11日,电视广播高层已证实高层陈志云因贪污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香港廉政公署拘捕电视广播有限公司3名高层人员,包括总经理陈志云,指他们涉及贪污。消息说,是涉及大型电视节目的贪污事件。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表示,已暂停3名被捕人士的职务,强调事件绝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作,并会尽力协助廉政公署调查。
拘留前后
被拘前
在陈志云被捕前,有传闻他将于5月离任。据可靠消息,他将会过档正在申请免费电视牌照的香港新闻台旗下的bbtv,与一直对有线电视念念不忘的王维基一起打江山,陈志云在电视广播工作7年,今年屡次传出他将离开的消息。而就在刑拘前,陈志云刚刚录制完一期《志云饭局》,采访对象是冯美基。陈志云也在前日更新了博客,该博文目前已经撤下。
另外有消息称,入股TVB竞争对手香港亚洲电视(ATV)股权超过50%的内地地产商王征不久前也曾表示,在决定入股亚视前,曾经与TVB接洽,但计划无法落实,转为入股亚视。
他表示,财务顾问曾经告诉他,在两家电视台之中,其中一家要前期投放大量资金,另一间要后期投放大量资金,所以作出了这次选择。在香港广管局宣布开放免费电视市场,随即城市电讯、有线宽频及电讯盈科先后提出申请。
被拘中
2010年3月11日,电视广播电视互动新闻滚动播报已经证实该公司高层陈志云以及其他两名官员被刑拘,怀疑三人贿赂政府,阻碍政府发放免费电视牌照。而之前就有传闻陈志云将于5月离任。同日下午,一辆银灰色小型货车驶入香港将军澳TVB电视城。据悉,该车是由位于北角的香港廉政公署总部开出,约在4时50分,小型货车车门打开,穿上便服的TVB总经理陈志云步出车厢,步入电视城。他没有被锁手扣,身穿便服并没有戴口罩,现场有大批记者采访,一片混乱,陈志云与廉署人员步入电视城进行调查。面对传媒追访,陈志云佩戴口罩帽子低头避见媒体,低调地并无回应记者任何提问,且始终面带微笑。截至记者截稿前,被廉署人员带回电视城近一个半小时的陈志云并没回应任何东西。
之前有传闻,与陈志云一起被捕的有李宝安等,但曾醒明对外界透露被刑拘另外两人职位不如陈志云,外界纷纷猜测另外两人可能是音乐节目总监何丽全,戏剧总监曾丽珍。不过随后电视广播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证实,除陈志云外,另有拓展部工作人员以及艺人三人先后被捕。曾醒明表示,另外三人为营业部拓展主管陈永孙,艺员科演员宁进(《志云饭局》助理)以及艺员科监制钱国伟,钱国伟同时也是电视节目《美女厨房》的监制。这四个人目前都已经停职,因为廉政公署的调查属于机密,所以并没有事件的详细进展,但并不影响整体运作。
被拘后
陈志云被捕事件发生不久,TVB官网上关于他的相关信息即被撤下。陈志云在电视广播的博客最后更新时间是3月10日,可见被廉政公署带走一事,发生得很突然,之前并没有任何预兆。而TVB官方对这件事情的反应态度也是出人意料的快,除了出面证实此事、表明态度,更在第一时间将陈志云相关信息撤下。
艺人失宠
邵逸夫年事已高,除了每年在TVB台庆夜上做为象征物露个面,日常事务早已放手给几大高层做,而TVB的高层内部派系斗争几乎是人尽皆知的秘密。乐易玲、曾励珍、梁树声、陈志云手上都握有部分实权,以此来拉拢艺人和捧红艺人。除了廖碧儿等少数无门无派的艺人之外,大部分艺人都分别投靠于四人门下。陈志云离职电视广播,受影响最大的首先是那些被陈志云捧红的艺人。陈志云最爱捧那些本来不受重视的艺人,如邓萃雯、邓健泓、崔建邦、陈法拉,这些艺人在陈志云的关照下事业都大有起色。沉寂多年的邓萃雯就是在近年来事业气势如虹,一举夺得去年的视后宝座,而邓健泓、崔建邦,一个是频频在电视剧中露面,一个是跻身成为金牌司仪。背靠陈志云这棵大树好乘凉,如今这个大树意外倒下,陈派艺人的前途堪忧。
公署起诉
被廉政公署起诉
北京时间2010年9月16日,电视广播电视总经理陈志云等3名人士被正式落案起诉,怀疑他们触犯贪污及串谋诈骗罪行。这三人包括TVB电视总经理陈志云、思潮广告制作有限公司及思潮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丛培昆,及TVB电视市场及营业部业务拓展主管陈永孙。3人于9月21日上午9时半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陈志云离开香港北角廉署总部时表示,已收到起诉通知,并称在适当时候及机会交代事件;被问及心情如何,陈保持笑容拒绝响应。其中陈志云及丛培昆被控2项串谋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以及各被控2项交替罪名,分别是代理人收受利益及代理人提供利益。
开庭审理
2011年6月21日约8时40分,陈志云在艺人王喜的陪伴下抵达法院,因涉嫌串谋欺诈,陈志云等人被控五项罪名。控方指出,在电视广播电视业务的活动和节目中,陈等人涉收受贿款、不诚实挪用制作节目合约费用及串谋讹骗艺人免费出席活动,并被控串谋诈骗、提供及收受利益等五项罪。不过,昨天陈志云等人否认了全部罪名,因为证据不足和关键证人没有到场,下午1时,陈志云涉贪案宣布休庭。
明星作证
控方表示,会传召58名证人,包括来自TVB、廉署、商场及钻饰公司人士,以及丛培昆出任董事的思潮公司前雇员及现职雇员,并有200多件证物呈堂。案件预计最少审理20日,最快可在7月下旬裁决。由于案件涉及多名当时得令的艺员,有指“影帝”黎耀祥及花旦佘诗曼等或被传召出庭作供。
被爆同性恋
在性取向方面疑云阵阵,一直是陈志云私生活的最大软肋。陈志云于2001年8月以1200万元购入某复式单位,并与同性助理在该单位同居。据了解,在接下来的庭审过程中,控方将在庭上传召证人,大爆陈志云案发时的私生活丑闻。28岁的丛培昆是台湾人,于2007年现身陈志云身旁,由开始的私人助手变成后来的爱徒,入住陈家,深受陈志云信任和提携,更成为陈志云与一些重要人士饭局应酬中的座上客之一。丛培昆自担任陈志云助手后,被曝不时到陈总寓所过夜,外界一直对其性取向存疑。
最高可判14年
这宗涉贪案最少审理20天,各项罪名如果成立,其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
审判结果
陈志云涉贪案最后裁决:罪名不成立撤销控罪。2011年9月2日上午,香港湾仔区域法院对陈志云做出最后裁决,陈志云罪名不成立,撤销控罪。另外,他及助手丛培昆涉嫌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罪名亦不成立。
辞职游学
陈志云加入电视广播18年,任TVB电视业务总经理共7年,他决定辞职并获接受。他展开游学计划,并扬言他日回归电视圈TVB是他的首选。不过有传陈志云会自组公司,实行在电视圈再起风云。陈志云昨晨9时驾车返电视城,约9时半他在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陪同下会记者,在短短5分钟的访问,志云全程表现轻松。
陈志云称离开TVB已计划了一段时间,他想这段时间专心一意、心无旁骛学习新事物。现在新媒体、新科技涌现,他准备去游学。公司已接受他的请辞并让他逐步休假,此其间他会到外地访问、参观,作文化与科技的交流吸收新知识。
二度上诉
2015年10月,香港电视广播前电视广播业务总经理陈志云,被指串通助手丛培崑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秘捞”收取11.2万港元(约合9万人民币)报酬,两人在2011年经审讯后脱罪,律政司不服提上诉。律政司第二度提上诉后,上诉庭颁下判词,指原审法官称陈志云有合理辩解是无事实或法律基础,下令原审法官裁定陈志云及丛培崑罪成,并对两人进行判刑,陈志云闻判木无表情,并在休庭期间发短信。
本案主要关于陈被指从助手丛培崑手上收取11.2万港元,在2009年除夕倒数活动中主持《志云饭局》。上诉庭法官早前在审讯中曾指,原审法官在续审时完全忽视涉案节目与电视广播业务的重要议题,又认为陈志云或企图蒙混过关,利用公司资源赚取巨额外快,影响TVB作为公营机构的声誉。